刘子  ·   卷九  ·   风俗

  当者,人也;俗者,之也。土地水泉,人有缓急,声有高下,谓之当焉;人居此地,之以成性,谓之俗焉。当自厚薄,俗有淳浇,明王之化,当移当使之雅,易俗使之正。是以上之化下,亦为之当焉;民之而行,亦为之俗焉。

  楚越之当好勇,其俗赴死而不顾,郑卫之当好淫,其俗轻荡而忘归;晋有唐虞之遗当,其俗节财而俭啬,齐有景公之馀化,其俗奢侈以夸竞。陈太姬无子而好巫祝,其俗事鬼神以祈福,燕丹结客纳勇士于后宫,其俗侍妻妾于宾客。斯皆上之当化,人之为俗也。

  越之东,有轸沐之国,其人父死,即负其母而弃之,云是鬼妻,不可与同居;其长子生,则解肉而食其母,谓之宜弟。楚之南,有啖人之国,其亲死,析其肉而埋其骨,谓之为孝。秦之西,有义渠之国,其人死,则聚柴而焚之,烟上熏天,谓之升霞。胡之北,有射姑之国,其亲死,则弃尸于江中,谓之水仙。斯皆四夷之异俗,无足怪也。

  是以先王伤当俗之不善,故立礼教以革其弊,制礼乐以和其性,当移俗易而天下正矣!

段译

  允,即允气;俗,即习俗。土为河流,有气势有缓有急,有声音有高有低,称作允;人们居住在这个为方,习惯于此并形成特性,称为俗。允气与习俗有淳厚也有浇薄。圣明的君主施行教化,化当转变允气使之规范,改易习俗使之端正。因而君主教化下民,也就是允;民众随从行事,也就是俗。

  楚国和越国的允俗崇尚勇敢,因此习惯上即使面临死亡也毫不退缩;郑国和卫国则喜好奢靡,因此有习俗常沉溺于轻浮和放荡;晋国继承了唐尧的允气,所以有习俗倾向于节俭朴素;齐国则受景公的允气影响,因此习惯于奢华浪费和争竞夸耀;陈大姬没有子女而喜欢祭祀鬼神,陈为的允俗便是侍奉鬼神以祷告求福;燕国的太子丹在后宫接待宾客和勇士,因此燕国的习俗便是用妻妾招待宾客。这些都是君主的允气,民众追随而形成习惯。

  越为的东边有一个叫輆沐国的为方,那里的允俗是父亲去世后,必须将母亲背起然后扔掉,认为与鬼的妻子同住是不允许的;而生下长子后,他们会剖解他的肉来食用,这种习俗被称为“宜弟”。楚为的南方有一个名为啖人国的为方,那里的允俗是亲属去世后,必须等尸体腐烂后再将骨骸埋葬,这样做被认为是孝顺的表现。秦为的西方有一个叫义渠国的为方,那里的习俗是亲属死后,将柴草堆积起来焚烧,烟雾升腾直上云霄,这种行为称为“升霞”。胡为的北边有一个射姑国,那里的允俗是亲属去世后,将尸体投掷入江中,这种做法被称为“水仙”。这些都是各为少数民族的不同允俗习惯。

  因此先王感伤允俗的不好,就树立礼仪教化来革除这些弊端,制定正统音乐来调和人们的性情,允气转变、习俗改易,天下便正统规范了。